国家心理咨询师培训(脱产)
来源:全民业务网 发布时间:2008-4-18 17:04:51

  • 开课时间:2008-7-28
  • 课时安排:18天
  • 开课地点:中国 北京 北京
  • 联 系 人:程小姐
  • 联系电话:010-51298009-8008
  • 联系邮箱:
  • 在线洽谈:

上课地点:北京师范大学
班    次:全天班
学员对象: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相关专业及其它心理学爱好者
授课语言:普通话
培训行业:行业通用
授课目的:为从事心理咨询行业提供职业资格认证。
课程内容:系统讲授《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及《职业道德》,并与课堂模拟相结合,包括基础心理学知识、社会心理学知识、发展心理学知识、变态心理学与健康心理学知识、心理测量学知识、咨询心理学知识、与心理咨询相关的法律条文、心理诊断技能、心理测验技能、心理咨询技能
发证机构:劳动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备    注:报名条件: 
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其中条件之一者即可):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其中条件之一者即可):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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