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下企业风险规避
来源:全民业务网 发布时间:2008-4-18 17:25:13

  • 开课时间:2008-5-16
  • 课时安排:2天
  • 开课地点:中国 四川 成都
  • 联 系 人:程小姐、郭小姐
  • 联系电话:010-51298009转8008、8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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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对象: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工会干部及负责劳动关系的专业人士
 课程内容:一、研修特色: 
本课程与其它的劳动合同法培训相比有着显著不同的特点: 
1、本课程不像其它《劳动合同法》培训课程一样讲述枯燥的法律理论浪费学员宝贵的时间,我们讲述的都是实务操作经验和技巧; 
2、我们不会逐条的解读法律条文,我们深知细节决定成败的道理,因此,我们90%以上的内容是在讲述重要法条背后的操作细节,这些,才是企业参加劳动合同法培训课程的真正意义所在; 
3、我们更深刻了解企业需要的是什么,我们针对企业的用工管理过程中最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提供可操作性极强的应对措施和应对技巧,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不再被动; 
特别提醒:本次课程不是普法行动,为了保证您的学习效果,请来参加前至少研读劳动合同法两遍以上! 
四、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1、规章制度相关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2、劳动者入职管理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3、订立劳动合同的形式和期限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5、试用期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6、违约金限制规定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7、劳动合同条款与劳动合同效力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8、劳动合同履行和变更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9、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10、劳动合同法四大过渡条款操作实务及适用技巧 
第二部分:新劳动合同法框架下劳动合同制作技巧 
实践中很多企业制定的劳动合同条款简陋,或是直接套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在出现劳动争议时因劳动合同约定不明往往导致不利后果。本部分课程以新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作为基础,总结实践中企业劳动合同条款的不足,从企业的用工管理角度出发,深入解析新法下劳动合同的制作技巧,给企业提供一些避免法律风险的条款,通过本部分内容的学习,让学员迅速掌握劳动合同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第三部分:现场互动交流 
备注:根据大多数企业的要求,我们力求保证每个学员都有参与交流讨论的机会,因此,我们将严格控制入场人数。 
五、拟邀讲师介绍:
李迎春老师:
执业十一年,劳动法、公司法专家。大学客座教授,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劳动仲裁网首席律师,劳动合同法网顾问,中国劳动学会会员,对劳动法研究具深厚造诣,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和多家杂志社在线答疑专家和特邀撰稿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杂志特邀在线专家,多次受邀为大型企业讲授劳动争议课程,由于在劳动法实务研究领域的专业表现,曾接受过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专访,先后接受香港《南华早报》、意大利《24小时太阳报》、深圳电视台、《南方都市报》、《法制日报》、《北京日报》、《深圳商报》、《上海国资》、《辽宁法制报》等媒体采访。在理论研究方面,发表过大量劳动法律研究文章,被各大媒体广为转载。著有《劳动合同法案例精解与应对策略》、《劳动合同法律操作指南》(法律出版社)、《用人单位劳动争议防范及处理技巧》(即将出版、中国法制出版社)。在法律实务操作方面,有着丰富的实务操作经验,为众多大中型企业处理过大量的劳动争议。
梁艳松老师:
我国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北京大学特聘教授。
梁老师曾多年担任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对于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劳动用工风险有深刻的了解,从事法律工作后,专门从事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700余件(包括个人、企业),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广西、山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福建、海南、辽南、云南、江西等地,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较深的了解,对劳动法有很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并被邀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司法解释》的起草工作,受聘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被多家公司聘请为常年法律顾问或劳动法专业顾问。并长期受邀作为讲师,对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从业者进行劳动法培训。接受过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深圳电视台、荷兰国家电视台、劳动保障报、第一财经、法制早报等多家主流媒体的采访,并被新浪网等十余家网络媒体大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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